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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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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2020年科级干部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现有科级干部队伍实际,拟于近期开展科级干部调整工作。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兵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干部工作有关规定,特制订方案。

一、成立科级干部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长:马智群

副组长:张伟信

 员:马召伟、熊仁次、、杨保求、徐彩霞、严兆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主任由张伟信同志兼任。

二、基本原则、要求

科级干部调整工作,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等原则,结合放管服改革、学校管理重心下移以及精兵、简政、放权等要求,创新选拔使用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努力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一)调整范围

机关、直属单位和学院管理岗的科级干部(即学院党建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和团委岗位的科级干部)(以下简称五办一委)。

(二)调整要求

1.符合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填写意向表。

2.单位由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包括机关党委)负责成立工作小组,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包括机关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科级岗位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考察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核实有关情况。坚持谁推荐、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

三、方法和步骤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兵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相关要求,采取公布岗位、填写意向表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符合提任条件的,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研究决定、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

1.单位根据学校2019审定的内设机构及科级干部职数配备情况核定空缺情况(附件1),集体研究(各单位由党委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研究)修订本单位相关空缺岗位职责、条件(附件2),以表格形式由单位负责人(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或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1日前送交组织部干部科,电子版同时发492635655@qq.com

2.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部务会研究确定科级干部空缺岗位情况在全校公布。

(二)填写意向表

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男58周岁、女53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现任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包括现访惠聚工作队干部、内派管理教师和在校外挂职帮工人员)均可填写意向表

1.填写意向表需符合科级干部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及《兵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科级干部基本任职条件。

资格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四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担任副科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或者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担任正科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工作见习期满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职经历限制。

2)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科级提任正科级的,应当具有副科级岗位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有两个副科级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申报党建思政工作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申报团委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有团学工作经历。申报业务性较强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

6)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其任职资格应当符合第(1)(3)(4)(5)项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其中:提任副科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的,应当已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提任正科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的,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五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和年龄计算到2020121。上述所称以上均含本数(级)。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处在影响期内的;具有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2.相关要求。符合条件者填写意向表《塔里木大学2020年科级岗位意向表》(附件3,以下简称《意向表》),124日中午13:00前报所在单位(部门)。意向表中最多可填报3个岗位意向。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对其德才表现作出客观、准确评价,明确指出其优点、缺点或不足,并于当日下午20:00前连同《塔里木大学2020年科级岗位意向人员汇总表》(附件4)统一送交党委组织部。

各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者按时填写意向表。因公外派或请假的干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通知本人,可委托其他同志代为填写

(三)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转发有关单位负责人。

(四)民主推荐、考察

单位由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包括机关党委)负责推荐工作(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推荐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根据推荐情况上部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由相关推荐小组继续开展考察工作。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意向人员所在学院或部门10左右,不满10人延伸至所在党支部);

   会议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意向人员所在学院或部门20左右,部门不满20人延伸至所在党支部)。

2.考察

考察科级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

4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五)研究决定

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虑个人意向和推荐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各岗位任用人选建议,并征询学校各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意见部务会审定。

(六)任职

按规定程序采取任命或聘用方式落实调整和新提任人员相关任职工作。

四、有关规定

)专业性要求比较强特殊岗位人员,工作表现优秀,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从专业技术岗位意向到管理岗位的人员,任职后必须保证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要承担相关教学科研任务,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科级干部调整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至关重要,广大干部、教师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服从组织安排,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包括机关党委)负责人要站在学校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对科级干部进行调整,服从学校决定

(三)意向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不准弄虚作假,绝不允许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相关纪律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干部调整工作期间,所有人员都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学校发文公布后,要严格按照干部离任交接要求做好交接工作,一周内到任。

附件:1.塔里木大学科级岗位空缺表

2.塔里木大学空缺科级岗位职责及条件表

3.塔里木大学2020年科级意向报名表

4.塔里木大学2020年科级岗位意向人员汇总表

中共塔里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122

  • 附件: 【附件1:塔里木大学科级岗位空缺表.xlsx】已下载 【附件2:塔里木大学空缺科级岗位职责及条件表.xls】已下载 【附件3:塔里木大学2020年科级岗位意向表.docx】已下载 【附件4:塔里木大学2020年科级岗位意向人员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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